能源教育數位平台主視覺形象區
 首頁 > 能源新知 > 節能減碳
能源教育能源新知
 
 
節能減碳 新建物七月全面「綠化」
刊登日期:2012-05-29  |  新聞來源:聯合報
 

拚節能減碳,七月起,新建物將全面「綠化」,減少都市地區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昨天表示,七月一日起,不論公私有的新建物興建,均須在建築基地廣植綠色植物,並留土壤吸收雨水,綠建材的使用率也要提高;而綠化與保水的面積,至少是法定空地的一半。

營建署指出,「建築技術規則」的「綠建築專章」自二○○五年實施,為了環境永續發展,日前已再度修正,擴大建築基地綠化、基地保水、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綠建材使用等四大適用範圍,自七月一日施行。

營建署表示,建築基地的植栽綠化,以及涵養、貯留、滲透雨水功能的保水設計,原本僅適用學校、高層建築物、都市計畫地區的新建建築物;但七月起將全面擴大,不論公私有新建建築物均須進行建築基地綠化與保水,僅農舍、基地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約九十坪)以下者不在此限。

官員說,未來新建物須廣植樹木、草地,像是建物的地面、屋頂、牆面都是可種植之處;建物也不能都是水泥地,要留一些土壤吸收雨水,以維持自然生態。

官員說,最小綠化與保水面積為「法定空地的一半」,才能符合標準。舉例來說,假設基地總面積的一半可蓋樓,另一半就是法定空地。官員估計,建物的綠化與保水處,每平方公尺可吸收三百至五百公斤的二氧化碳。

新法也規定,室內綠建材使用率須從百分之卅提升至四十五,並新增室外綠建材使用率至百分之十。官員說,環保綠建材逐漸普及,價格也不再昂貴,所以將逐步提高使用比例,未來目標是全面使用綠建材。

此外,為配合國家水資源有效利用,原本總樓地板面積達三萬平方公尺(九千七十五坪)以上的新建物,都要有雨水、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的設計;現也擴大適用範圍,一萬平方公尺(三千二十五坪)以上的新建物就適用,但醫院不在此限。

 
 
節能減碳能源新知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經濟部能源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