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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國能源科技創意競賽_大專組
刊登日期:2012-05-04
 

前言

在面臨溫室效應全球暖化、能源短缺與環境惡化下,能源課題成為本世紀最需要面對與解決的問題之一;同時為厚植國家的軟實力,各國不斷追求及發展知識經濟,以「創新」為策略,透過鼓勵學習、培養能力及靈活運用知識,以便創造其新價值。因此,為培養學生深入了解「能源科技」新興技術,特融入「創新」的思維,期待透過「能源科技創意競賽」的辦理,促使學生思考如何將永續或節能的概念應用於生活中,並鼓勵學生發揮「創思」與「創意」,創造具有價值之創新作品,同時提升其對「能源科技」的相關知識與興趣。

本競賽以「能源科技」為主題,特邀請全國大學院校學生組隊參加,希望發揮團隊的想像力提出具體的創意設計作品,提倡在生活中確實展開珍惜能源、愛護環境的行動。另邀請教育部能源國家型科技人才培育計畫項下各大專資源中心推薦其辦理競賽之得獎作品參加決賽,與所有參賽隊伍共同競技並交流分享。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教育部能源國家型科技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

參賽對象

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101年6月仍在學者,含研究生),可跨校組隊參加,每隊人數不得超過4人,指導老師至多2名。

 報名方式

一、 請依競賽組別報名,每組須選定一名隊長。

二、 限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6月15日(五)下午5點整。

三、 報名網址:http://energy.nstm.gov.tw。

四、 洽詢專線:07-3800089分機5116(時間:週二至週六9:00-12:00;13:30-17:00)。

競賽方式及評選辦法

一、 初賽:

  1. 評審標的:創意企劃書 ( 附件一 )
  2. 參賽學生須於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上傳初賽企劃書至網站。
  3.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給分(包含應用原理審查)
  4. 預定挑選24件入圍作品參加決賽,屆時將視參賽作品的品質增減名額。
  5. 入圍名單於7月31日公佈於競賽網頁,並以email通知。
  6. 若推薦與入選作品重覆,則參賽隊伍自動放棄入選獎金及入選資格, 以推薦資格參加決賽。

二、 決賽

  1. 評審標的:作品說明書、實作作品及現場簡報表現。
  2. 競賽入圍隊伍及各中心推薦參賽隊伍均須撰寫作品說明書 ( 附件二 )、完成實作作品 (或模型),並配合競賽活動的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並解說創作理念,決賽方式與 流程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於本館網站公告。
  3. 通過初賽之入選隊伍,完成作品並參加決賽者,主辦單位將提供8,000元入選獎金, 補助其實作作品製作費用,各中心推薦參賽隊伍則不在補助範圍內。

三、 決賽評審

  1. 決賽參賽隊伍(含各中心推薦之隊伍)須於101年9月28日(星期五)上傳決賽作品說明書。
  2. 預定於10月13日進行實作作品及海報張貼佈置、10月14日舉行決賽評審,由主辦單位 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選委員,進行現場評審,評分項目比重詳如 附件三。

四、 頒獎及展示:

  1. 評審當日即公告得獎名單,得獎隊伍須將作品留置現場,同時須配合本館作業提供 展示資訊,於本館辦理展示。
  2. 頒獎典禮預定於11月10日舉行 ,地點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三角大廳。
  3. 獲獎隊伍相關指導成員將由主辦單位發函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 行政獎勵。

競賽時程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5點整。

二、 初賽企劃書上傳截止日: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5點整。

三、 決賽入選名單公佈日期:101年7月31日(星期二)。

四、 決賽作品說明書上傳截止日期:101年9月28日(星期五)。

五、 決賽與評審日期:101年10月13-14日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

六、 頒獎典禮:101年11月10日上午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屆時將頒發獎狀、獎金 及交通費補助費)。

七、 得獎作品展示日期:101年10月30日至12月2日(配合能源科技計畫成果展示一併展出)。

競賽獎項

一、 初賽 :

  1. 凡完成創意企劃書繳件參加初賽之隊伍將頒發參賽証明(每人一張,含指導老師)。
  2. 初賽入選者:完成作品、繳交作品授權書( 附件四 )並參加決賽者, 主辦單位將提供大專組8,000元入選獎金(不包含推薦參賽之隊伍)。  

二、 決賽:

  1. 金牌獎一名:獎金80,000元、教育部獎盃一座及獎狀。
  2. 銀牌獎二名:獎金50,000元、教育部獎盃一座及獎狀。
  3. 銅牌獎三名:獎金30,000元、教育部獎盃一座及獎狀。
  4. 特別獎數名:獎金10,000元、教育部獎盃一座及獎狀。
  5. 佳作數名:教育部獎狀。

注意事項

一、 參賽團隊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曾參加國內外其他比賽獲獎 作品不得投件,能源國家型科技人才培育計畫大專資源中心辦理之競賽則不在此限。

二、 若因抄襲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 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 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上述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有權追回已頒發之獎 金及獎項。

四、 參加競賽作品不得使用對人體有害物質或易產生氣爆、火花等等有安全疑慮之材料或器材。

五、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資格。

六、 參賽過程若有更換隊員或退出、遞補等情事,最晚於9月21日前提出書面申請(簽署切結書) ,經主辦單位同意始可進行替換。

七、 所有得獎者應放棄對於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且基於宣傳需要,主辦單 位對於入選作品擁有攝影、報導、展出及在其它媒體刊登作品之權利,得獎者須配合主辦 單位安排,於競賽結束後將作品進行公開展示。

八、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九、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

十、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相關附件 :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檔案格式 檔案日期 檔案下載
附件四:作品授權書(所有入選者決賽現場需檢附作品授權書) 31 KB doc 2012-05-04
附件三:評分項目與比重 60 KB doc 2012-05-04
附件二:決賽作品說明書(主辦單位規範內容大綱) 58 KB doc 2012-05-04
附件一:初賽創意企劃書(主辦單位規範之內容大綱) 59 KB doc 2012-05-04
附件:全國「能源科技創意實作競賽」大專組競賽辦法 92 KB doc 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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